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逐渐规范化

国家统计局《人口数量与决策分析》的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内地0~14岁之间的人口总数约为2.2亿人,用户基数庞大。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我国儿童化妆品市场总额约为100亿元,且这一市场至少保持30%的年增速。
但是,在《儿童(含婴幼儿)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简称新指南)未出台之前,国内因缺乏儿童化妆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规范制度,安全问题频频发生。2009年至2011年间,强生多次被媒体曝光产品含有二恶烷等致癌物质,上市前夕的青蛙王子也被指出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而这仅仅是曝光的知名产品,据儿童化妆品业内人士爆料,占据儿童化妆品大部分市场的小品牌,存在的问题会更多。
事实上,在新指南出台之前,我国还没有专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日化用品检测标准。由于相关条规的缺乏,国内婴幼儿化妆品的技术、配方都主要沿用成人化妆品的技术、配方等,新指南的发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儿童化妆品生产制造的规范化。
据了解,新指南是依据《化妆品卫生规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而成,旨在规范儿童化妆品申报与技术的审评工作。新指南的出台,再次使儿童化妆品的安全问题成为焦点。
从2012年4月1日起,新指南正式实施,所涉及的化妆品使用人群为年龄在12岁及以下的儿童。凡是在产品标签(含产品说明书)的文字或包装图案中注明“儿童用产品”字样的,均须按照儿童化妆品要求进行申报。其中新指南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除了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所用原料的品种外,在选择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时,还应坚持少用、不用原则。
与此同时,新指南明确提出,成人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能超过1000cfu/ml,而婴幼儿儿童化妆品的菌落总数不能超过500cfu/ml。儿童化妆品所选用的原料及技术应具有一定的安全使用历史,不鼓励使用如基因技术、纳米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另外,为了预防过敏性危害,还规定儿童产品配方不宜使用诸如美白、祛斑、去痘、脱毛、止汗、除臭、育发、染发、健美、美乳等功效的成分。
针对新指南出台,业界也有人认为,新指南的规定概念比较模糊,对儿童化妆品中的重金属等化学物质,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市场上的儿童化妆品成分复杂,比如一款儿童防晒霜,其成分除了水、甘油、橄榄果油等基础配方外,还有苯氧乙醇、卡波姆、DMDM乙内酰脲等多达30种。而有的儿童化妆品内还含有激素,这样会导致孩子性早熟。
焦点酷评
欧盟颁布化妆品新法规
从2013年7月11日开始,欧洲经济区(EEA)市场中销售的化妆品必须符合新颁布的欧盟化妆品法规的要求。其中,这些新的化妆品要求以欧盟法规的形式发布,在27个欧盟成员国(包括挪威、冰岛和列支敦士登在内)中作为国家法律实施。
解读:据了解,新法规简化了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的要求,使其成为单一法律,消除了可能在成员国执法过程中产生分歧的内容。在此之前,欧洲经济区对化妆品通报,只需递交给由中央委员会和COLIPA(欧洲化妆品协会),并联合开发成数据库的形式发布,而不是现在直接面对的各个成员国。不过,此次新法规与此前不同的是,成员国内的企业要对自己通报的化妆品内容直接负责,而不是之前的由行业协会代为管理的形式。#page#
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
近日,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新化妆品法规将限制使用邻苯三酚、甲醛和多聚甲醛,并规定禁止使用醋酸铅。据了解,巴西发布新化妆品法规的最大变化之处是,在气雾剂中作为防腐剂使用的甲醛和多聚甲醛,将被禁止在喷雾剂中使用。据了解,此次新法规一旦生效,所有有关的这些产品的使用条件和提醒等信息都将强制性要求出现在产品标签上。
解读:根据巴西化妆品及香水产业协会的数据显示,在2011年,巴西美容产品销量提高了7.3%。该增长数字是协会最近5年以来录得的最大增幅。巴西化妆品及香水产业协会主席Basilio主席认为,由于国际经济大环境充满着许多不明朗因素,目前很难对巴西美容产品市场做出准确的预测。不过,他深信,2012年会为美容产品市场带来更大的发展空间。在未来3年时间内,美容产品市场每年将保持着大约5个百分点的增长。
俄罗斯化妆品新法规即将实施
俄罗斯、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三国关税同盟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将于2012年7月开始生效,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商家企业要提早应对。
解读:据了解,此次新技术法规简化了产品进入俄罗斯市场的程序,使俄罗斯化妆品法规与欧盟现行的相关法规接轨。新法规规定,产品上必须标注使用期限,并且所有信息必须采用销售该产品的关税同盟成员国的官方语言。据相关人士介绍,从2012年7月开始,新法规中规定的大多数产品只需要提供符合技术法规要求的合格声明,但有13类产品需要继续提供注册文件,这13类产品有人工日晒产品、皮肤美白、文身、个人卫生、有害生产因素防护产品、儿童化妆品、染发、亮发产品、烫发、直发产品、含有纳米成分的产品、脱毛产品、去皮产品、具有美白牙齿效果(含有过氧化氢)的含氟口腔卫生产品。
新西兰拟定2013年实施化妆品新法规
近期,新西兰环境保护局发出公告拟修订化妆品法规,此次修订依据欧盟最新化妆品法规,对个人护理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做出了要求,主要包括标签信息、风险防范及概念界定等。据了解,新西兰拟于2013年实施这一新法规。
解读:据了解,新法规涉及的内容,首先是为便于产品出现问题时能顺利召回,修订案要求产品标签,应包括所有制造商的原始来源或批量代码的信息,产品配料表上也需明确注明是否含纳米材料;其次是制造商、进口商及经销商都有义务在知悉产品存在风险时,及时通知新西兰环境保护局,并提供信息及相关纠正措施;再次是应符合欧盟化妆品法规中对“防腐剂”“着色剂”“紫外线过滤剂”的定义说明。
数据统计显示,截至10月底,宁波地区化妆品出口新西兰总计38批,出口额为19.04万美元,其中大部分为护理类产品。因此,专家提醒相关企业,必须利用好过渡期,对应欧盟最新化妆品法规,针对企业内部产品生产流程进行自检,完整标注产品信息,严格按照相关定义界定所含物质,确保产品中有害物质的含量在规定范围内。此外,企业应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共同制定风险应对方案,保证产品的顺利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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