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汞超标 引领评论大风波

化妆品汞超标 引领评论大风波

  时代的发展,潮流趋势的日新月异,美容需求的日益高涨,化妆品行业也在不断的强大。针对不同的使用群体、不同的使用需求,不同品牌的化妆品也随之诞生。在短短几年的发展里,化妆品行业可算是鱼目混珠,由于缺少相关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切实的管理,各种问题也穷出不迭。《每周质量报告》有关化妆品汞超标引起使用者中毒的新闻一经报道就受到了广大媒介的关注,大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纷纷抛出了各方的看法。于此同时这起化妆品汞超标事件也揭示化妆品行业存在的一系列的问题。

  《 化妆品汞超标6万倍谁管? 》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一些美白祛斑的化妆品汞含量超标6万倍,导致使用者汞中毒,甚至患上肾病综合征。(5月14日《北京晨报》)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爱美的人越来越多,尤其是一些女士,化妆品一堆堆的,不夸张的说化妆品成了不少人生活中的一部分。汞过量是有毒的,而化妆品汞超标6万倍,这那是化妆品,不如说是毒品更贴切。

  汞既然是超标6万倍,那说明已经有标准,有了标准即使是超过一倍,也不能说是合格产品,可是汞超标6万倍在此却公开的销,大量的售,不是当事人自己拿得去检验,至今也没有谁能发现的了,更不知肾病综合征从何而来。

  尤其令人奇怪的是,专业人士提醒消费者,化妆品侵权纠纷案件一旦发生,无论是向消协或者行政部门投诉,还是向法院起诉,都需要由消费者提供材料并举证。此提醒意思很清楚,即使受害,即使危及生命,也是购买者自己的事,“如果不注意留存相关票据等证据,”到头来吃亏的是自己。此话当然不是没有一点道理,要有证据,保留证据才能更好维权,可是现实中有多少人会特意去化验,又有多少人受其害会同化妆品联系起来?

  化妆品同其它商品一样,其的质量如何不仅影响到人们的生活,而且影响到健康,对化妆品的监管不诉不理,等着消费者上门投诉,实则是一种放任和无作为,因而,应将化妆品的监管放到食品药品同等的位置,谁的管辖区出问题,谁负责,像如此汞超标6万倍应给消费者一个交待,究竟谁管。(来源:贵州都市报—罗瑞明)#page#

  《 如何消除公众“要脸不要命”的恐惧 》

  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一些美白祛斑的化妆品汞含量超标6万倍,导致使用者汞中毒,甚至患上肾病综合征。(5月14日《北京晨报》)

  “美白的风险”令人触目惊心!一位肾病综合征患者在找寻病因时,竟发现汞中毒是致病的根源,其血液和尿液中汞的含量超出了正常标准十几倍,最终找到的罪魁祸首是美白化妆品。这样的事并非仅此一例,由美白化妆品导致的汞中毒数量呈现出上升趋势,美白化妆品已经成为汞中毒的最主要诱因之一。谁来告诉消费者,美白化妆品的汞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即使人们不再往脸上涂抹美白化妆品,谁来保证其他护肤品的安全性?

  诚然,由化妆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引发的民事纠纷案,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渠道维权。但是,无论是向消协或行政部门投诉,还是向法院起诉,都需要由消费者提供材料举证,且不说结果如何,仅举证过程就相当复杂和困难,其检测和鉴定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检测结果作为证据的权威性、合法性都充满变数。而且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维权,已是牛过河拽尾巴的事后救济,因此,必须从源头上监管,让民众免于“要脸不要命”的恐惧。

  “美白风险”不仅折射了厂商的道德缺失,而且也应该让监管部门有所触动。既然消费者患病求医后,医院和相关检测鉴定机构能找到汞中毒的元凶,就说明在检测化妆品汞含量的技术上是没有问题的。质监等部门应将化妆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列入国家强制性检测范围,对每个单一上市产品和批次进行检验,明确厂商的责任。工商、卫生等部门应深入销售一线,收集消费者反映,发现未经权威机构检验的不合格产品立即叫停,并上溯来源,跟踪查处。同时,鉴于化妆品的畅销主要得益于明星作为形象代言人的广告效应,引入“明示担保”的责任原则,即名人必须是其所代言产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就产品质量的真实性向公众作出担保,否则涉嫌违法,面临重罚。

  更重要的是,由于化妆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致病的复杂性、多因性以及损害的潜伏性和广泛性,其因果关系的证明较之普通侵权行为案件更为复杂,在涉及化妆品有毒有害物质致病的指控中,应参照污染侵权案件适用举证倒置原则,由被告举证。厂商或销售者就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必须拿出证据,否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这样才能使消费者在维权过程中,与厂商信息对称,减少维权成本。(来源:燕赵晚报—梁江涛)#page#

  《 厦门商场前摆摊“促销”化妆品 实际多数是假货 》

  美白的背后可能暗藏“杀机”,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就曝光了美白化妆品汞超标数万倍,导致消费者汞中毒引发肾病。而在厦门也隐藏着这样的“毒手”。

  假撤柜真促销

  商场前广场的小集市摊位不少是以日租的形式出租的,由于主要目的是想为商场聚集人气,制造“火爆”的形象,因此租金非常便宜,价格在每天100-500元不等。

  这些摊位上的化妆品表面看上去很精致,一点儿也不像廉价的“街边货”,化妆品同属一个品牌,有诸多系列,上面都张贴着商场的价格小签,打上数百、上千元的标价。“形象代表”甚至还拿出面膜、小唇膏等同品牌“小样”作为赠品,煞有介事地编织着“撤柜促销”的谎言。本来都是要几百元的商品,现在全部35元清仓了。

  这样颇有“说服力”的销假方式几乎每天都在不同的地方上演——在莲坂外图书城对面,在明发家乐福与东百之间,在莲花东方明珠广场前,甚至在中山路,几乎都出现过同样的摊位。

  谎称“销赃”贱价急卖

  在中山路步行街、局口街以及莲坂附近,总能看到一些行踪诡异的男子,面对穿着时髦的女孩,神秘地掏出化妆品,称自己是某化妆品公司的“仓库员”,最近刚从仓库偷出一批高档化妆品,急于出手,不计成本,30元就可以买一瓶,100元可以买5瓶。而事实上,所谓“赃货”很可能是小厂家自制而成的假货,汞严重超标是肯定的。

  专家提醒:长期用山寨化妆品有致命影响

  一位检验检疫专家说,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的厂家多没有自己的品牌,没有获得有关部门的准入许可,含有的杂质多、细菌数可能超标,对皮肤会造成伤害。化妆品虽然是外用,但有害成分能通过皮肤吸收,消费者切莫抱着“效果不错”的侥幸心理去购买使用,伪劣化妆品里含有的重金属铅、汞、砷等有毒物质将给人的健康造成致命的影响,轻则加速人体皮肤衰老,重则可能引起肾功能衰竭,长期使用甚至会有致癌的可能。(来源:厦门日报—沈彦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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