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王:剪不断理还乱的驰名商标

康王:剪不断理还乱的驰名商标

  回首2006年的中国日化美妆行业,“康王”之争是不能不提的经典案例,中国化妆品网(c2cc.cn)在全国率先报道的两个康王商标之争——“云南滇虹”与“汕头康王”——引起了全国媒体与行业人士及消费者的普遍关注。2006年双方在全国范围内打了不下几十场官司,过程可喻一波三折,中国化妆品网深入跟踪报道了双方争论各自“康王”商标孰是孰非的整个过程,全面描绘了这场旷日持久的纷争全景图。

  最新动态:就“康王·驰名商标”司法认定事宜答网友问(2007-4-13)

  这场“康王”之争更是变得越来越具戏剧性,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各自拥有的“康王”商标“碰巧”均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步入法律认定的空白区域,入选为“2006年中国驰名商标十大新闻”,这在中国商标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

  事件回放:关于“康王”商标之争由来已久,而且纷乱复杂。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05年,全国共有34个企业和个人在26个类别上,注册了47个“康王”商标,并且在持有“康王”注册商标的企业中有12家企业以“康王”作为企业名称。可见“康王”有多“火”。
  在众多的“康王”商标之争中,当数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的“康王”与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康王”之争最为激烈。1997年11月28日,云南滇虹使用的“康王”商标经核准在第五类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中药;西药;中药制剂;西药制剂;此后,云南滇虹又将“康王”商标在第三类注册,但该商标在进入公告期后被汕头康王提出异议,后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异议复审裁定,驳回汕头康王的异议申请,不服裁定的汕头康王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上法院,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2006年1月,云南滇虹注册在第五类的“康王”商标在诉讼中被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1998年9月,汕头康王使用的“康王 KANGWANG”商标获准在第三类注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牙膏、香皂”。2003年,汕头康王又取得了第三类“康王kanwan”文字加拼音商标以及“Kanwan”拼音商标,核定使用商品为“化妆品、香皂、洗发液、牙膏、香水、浴液、洗面奶、洗衣用浆粉、口红、喷发胶”。2006年8月4日,上述三个商标均被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讼审理中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对于云南滇虹与汕头康王的“康王”纠纷,近年来可谓持续不断。其主要原因是,云南滇虹的主打产品之一“康王牌发用洗剂”是功能型去屑洗发剂中的王牌,而汕头康王也是多年从事日化用品的生产和销售,其中就包括洗发水,由于商标同是“康王”,于是不可避免的造成了诸多纠纷。云南滇虹声称自己是知名品牌,指责对方侵权;而汕头康王认为自己也是合理经营且由来已久,云南滇虹是以大欺小靠不正当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一度舆论与法律的天平曾慢慢倾向于云南滇虹,直到汕头“康王”也“碰巧”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天平似乎又偏向平衡,殊不知下一步各自的维权又将如何进行?也许两“康王”驰名商标之间的相互顶牛,将再一次考验驰名商标的跨类保护,也必将引起驰名商标认定甚至商标界法律人士的思考。

  C2CC点评:品牌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能够成就一个知名品牌是许多企业的梦想、挥之不去的情结。那些我们耳熟能详的品牌,可能花了几代人毕生的心血与精力。正如可口可乐公司的创始人艾萨•坎德勒所说的:假如可口可乐的所有公司所有财产在今天突然化为灰烬,只要我还拥有“可口可乐”这个品牌,我就可以肯定地向大家宣布:半年后,市场上将拥有一个与现在规模完全一样的新的可口可乐公司!
  品牌对于中国的日化美妆行业也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这个行业的特点决定了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品牌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那怎么样的品牌才能算是知名品牌了呢?被评为“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应该是目前国内较为权威的认定了,获得了这两项中的其中一项认定都可以表明该品牌已获得了消费者与市场的一致认可,公司在品牌建设方面已经获得了初步胜利。所以云南滇虹天然药物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头市康王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这对怨家对于“康王”商标的重视程度也就不难理解了,这场纷争最终会花落谁家,还请继续关注中国化妆品网(c2cc.cn)推出的系列专题报道。

  康王之争全景回顾:

  “真假康王”扑朔迷离 三年商标保卫战难解难分

  《“真假康王”扑朔迷离 三年商标保卫战难解难分》网友评论

  汕头康王商标认定批复文件

  康王“驰名商标”真假之争何时休?

0条评论

评论

没有更多啦

加载更多

延伸阅读

免责声明

本网刊发或转载各类资讯,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以赢利为目的,也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C2CC历来重视版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如本网转载之部分资讯、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本网发布该文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我们联系,C2CC会及时处理。

凡本网原创稿件,版权归本网所有,并遵循C2CC创作共用约定。其他媒体(包括网络媒体和传统媒体)转载C2CC原创稿件时须在明显位置注明信息来源:C2CC中国化妆品网。

晓霞走市场MORE

鲜锋MORE

在现场MORE

超级店长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