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电视,满眼都是狗血的各类相亲节目;放眼周遭,满眼都是8090后的剩男怨女;闲余饭后,听到的总是外遇离婚小三;每天的奋斗,都甘心地成了房奴车奴……如今,爱神丘比特难道化身为丈母娘了吗?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都成了孩子他妈了吗?是我们缺爱了不会爱了不能爱了,还是现实现实现实,抑制住了荷尔蒙的喷发?
如果2012是世界末日,你还会坑爹地如此这般纠结,你还能hold住内心激动的灵魂?
亲啊,如果这是最后一个情人节,请喊出你的爱情宣言,全身心地去爱,狠狠爱吧!
无法厮守终生的爱情,不过是人在长途旅程中,来去匆匆的转机站,无论停留多久,始终要离去坐另一班机。
——张小娴
要是你看准了一个女人,就应该马上行动,虽然说付出了不一定得到,但不付出就一定得不到!
最近,一部汇聚了“北漂”、“富二代”、“败金女”、“房奴”等无数社会热点的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炒得特别火,它很直白而且很真实,将当代都市青年人爱情的几个重点软肋都展现出来了,很震撼,也很心酸。我真想反问一句:“现在的爱情,多少钱一斤?”想想我们当时拍拖的那个年代,爱情是多么的纯真,没有高级餐厅,没有名车,也没有钻戒,也一样很甜蜜...[详细]
荷西问三毛:“你想嫁个怎样的人?”三毛说:“看顺眼的,千万富翁也嫁;看不顺眼的,亿万富翁也嫁。”荷西:“说来说去还是想嫁个有钱的。”三毛看了荷西一眼:“也有例外。”“那你要是嫁给我呢?”三毛叹了口气:“要是你的话,只要有够吃饭的钱。”“那你吃得多吗?”荷西问。“不多不多,以后还可以少吃点。”
我在想,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幸福快乐的。
——三毛
可以和你无聊到死,那怕是面对面的掰指甲,也觉得特幸福!!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你不属于我,我们还是一样陪在一个陌生人左右;十年之后你我是朋友,还可以拥有!”
千禧之年,没有浪漫鲜花、没有灿烂阳光、没有痴情雨滴,一个阴暗的、灰蒙蒙的上午,遇见十年之后的恋人。男孩稚气内敛,女孩青春靓丽,相遇是平凡,相识是平常,相爱更是平淡;因为坦诚男孩与女孩走到一起,共同抵御世态的炎凉...[详细]
爱应该是相互的扶持和付出。爱就是一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过岁月静好的日子。
说起来我们的爱情好像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故事。我们在该结婚的时候结婚,该生孩子的时候生孩子。我们都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情感。长期以来我从事业务工作,基本上常年都在外边跑。2007年,我来到诺曼姿公司,前期做培训讲师,后来做业务经理,经常出差,没时间照顾家。作为一个妻子和母亲,我特别的愧疚。家和孩子基本上都是老公在照顾。他把家庭照顾的特别好,孩子养的健健康康白白胖胖,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我只好在工作上拼命工作,希望能给家庭和孩子更好的环境...[详细]
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感情从容静好,平淡而又熟悉,散步的时候能有很多话说,拥抱在一起的时候觉得很安全,忙的时候不太会想起对方,但累的时候,知道他就是家。
异地恋两年多时间,真正在一起约会的时间很少,因而比一般情侣更用心经营与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感情。外表酷酷的他其实内心体贴细腻:出差之前事先汇报行程,每次上下飞机发短信报平安;跟朋友去KTV总会拨通电话为我唱首歌;每次出差回来无论行李多重,都会带回当地特产以及逛街时为我精挑细选的精致饰品和漂亮衣服……两年多的感情就是在这平淡温馨的细节中日益积累深厚的吧。这张照片其实是由两张在不同地方拍摄的照片合成,虽然因为工作原因不能在一起,但距离隔不开两颗想在一起的心,也阻挡不了两个人想在情人节拍一张合照的心愿,哈哈~~~
2012让我一起牵手走过,即便真的地老天荒,只要有你,便是晴天。
在朋友的生日party上与他认识,水瓶座的他在冰冷的外表下蕴藏在一颗神秘而丰富浪漫的内心。三年里,我们走过了一千零一个夜晚和白昼。有过许多争吵,拌嘴,使性,泪水和欢喜。因为他一直的包容和礼让还有那颗为我倾注了全部情感的心,我从一个任性娇气的小姑娘渐渐蜕变成一个善解人意,温暖而美丽的女子...[详细]
爱是一种幸福的香气,打动别人的同时也打动了你自己。
每每想起,总觉得婚姻是一件太奇妙的事。因着上天神秘的指引,因着爱的缘故,茫茫人海之中,两个素不相识的人,竟然可以相遇、相识、相爱,彼此连接成世界上最亲密的关系,甚至比养育多年的父母都更亲近。
更奇妙的是,好的婚姻,不但能让人成长,学会爱与责任;也宛如良药一般,医治人心中的伤痕...[详细]
真的喜欢上他了,轻轻的喜欢,轻轻地仰慕,像散落的茉莉花瓣,风一吹,就干干净净。我会在星空下许愿,希望他能听见;我会在睡前勾画他的样子,以免把他遗忘在梦外面。可是这些勇敢的喜欢,被我的自卑一点点掩埋,最后只剩下小小的一角。所以,我们不曾相识...[详细]
未来什么模样,谁知道,爱情总是不容思考,也不必想得太远,你们彼时的绚烂还是让我感动——
我们去旅行,他骗我说去看日落,不停地催我说快点快点,当时我就像个疯婆子一样,没化妆,头发没弄,穿着拖鞋。我们跑到那个地方,忽然看见结婚的布置,他跪下来向我求婚。我当然答应了,我爱了他那么多年,我等这一刻他跪在我面前等了这么多年!Yes, I do!
——@玉藻前_
有一段高中时的经历,与他相识是在朋友的聚餐上,说实在的见到他第一眼我的眼睛便无法从他身上移开,后来在一起说起当时,他也是跟我同样的感受,呵呵这算是一见钟情吧!我们不是同校,但总是一起上下学,大冬天的每天他都骑着单车坚持早上过来接我,而我会把昨晚做好的饭菜热乎乎的拿给他吃,这样躲在楼下,我就看着他吃心里特美滋滋;高考我的想法是一定要让他考上大学,学习比较优异的我会给他补课,他也很用心,最后如愿上了大学;虽然我们两个的学校离得很近,他也常会来找我,但这短短的距离依然给了我们障碍,感情的冷淡,怀疑,猜测,最终不免俗套的走向了分手。而今我仍相信爱情,我知道总有命定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