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监督所日前对全市部分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共检查化妆品50多种,发现有个别化妆品打着“医疗”牌子,违法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
据悉,这次检查的重点场所是美容美发店和经营化妆品的商场超市,监督人员对化妆品标签、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说明书、进货索证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检查。共检查化妆品50多种,其中包括宣称祛斑或美白功能的化妆品30余种、防晒类化妆品10余种、抑制粉刺类化妆品10余种。
监督人员发现,个别化妆品的标签上注有宣传疗效、使用医疗术语的说明,个别美容院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过期等。卫生监督人员依法对有关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并进一步确认不合格化妆品。